第七讲 教义
一、什么是教义
教义就是从圣经中整理出来的,经过教会论证后,公开宣布的信仰原则。
二、教义的特征
1、内容来自圣经
不是来自教会信仰传统(立敕尔),信徒的经验(施莱尔马赫),哲学的推论(黑格尔),只能来自圣经。
圣经中很少现成的教义,需要归纳和整理。不仅仅是经文,也可以有合理的推论。
2、通过教会的论证
教会要在圣灵带领下检验它是否符合圣经,是否对信徒的生命和侍奉有意义,是否荣耀神。
教义不可能是完全无误的,如有欠缺要修改和完善,不符合圣经的要修正。
3、由教会团体公开界定
教会团体应当是持守真理的教会,应尽量广泛有代表性,最少是一个宗派。
三、教义的要素
1、群体的要素
教义不是个人的观点,应是教会群体一致的看法
2、传统的要素
要接纳教会历史上所有被鉴定为纯正的信仰,并受它约束,不能违背。
如普世信经和教会信条
3、权柄的要素
因为教义是圣经的教导,所以有权柄,不是因为是教会所宣布,或符合理性,满足人的需要。
在教义未发现有违圣经前,教会有遵守的义务。
4、文化的要素
教义要以当前人们熟悉的语言表达,以便与社会交流和传播。
四、教义的层次(韦恩8页)
1、核心教义
核心教义是教义的基础,其它教义都是在这教义上建立,如果该教义被歪曲或否定,其它教义也就随之遭到破坏。
圣经的权威,三位一体,基督的神人二性,因信称义等
2、次要教义
只是具体一个方面的教导,对此教义不同的看法不影响或很少影响其它教义。
如:教会的治理形式,圣餐用一个饼还是多个饼,主再来时的细节等